各有关单位:
根据《环境保护部财政拨款委托业务费管理暂行规定》有关要求,现组织开展自然保护区监督管理支撑项目(第四批)申报工作。为确保项目申报工作的顺利开展,我所结合2018年生物多样性保护专项工作部署和安排,编制了《自然保护区监督管理支撑项目(第四批)申报指南》(以下简称“申报指南”)(附件1)。请各有关单位参照申报指南要求积极组织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申报单位必须具有国内法人资格,具有开展相关研究的工作基础和条件。
2.项目申请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原则上在60岁以下,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过去三年没有科研信用管理不良记录。
3.项目执行年限为6个月。
4.申报单位严格按照申报要求和申报指南,编写项目申报书(附件2)。请将项目申报书电子版于2018年11月27日17:00时前发送到生态环境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指定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5.我所将根据生物多样性保护专项管理要求,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组织评审,择优确定项目承担单位。
附件:
附件1 2018_项目申报指南.doc
附件2 2018_项目任务书.doc
联系人:张昊楠 周大庆
电话:(025)85287253
传真:(025)85287253
E-mail:zhn@lasaclub.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