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调查我国畜禽养殖业氨排放源,掌握我国典型区域各畜禽养殖模式氨排放特征,确定各条件下畜禽养殖业氨排放系数。生态环境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依据《关于加强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委托业务费管理的通知》通知和《环境保护部财政拨款项目委托业务费管理暂行规定》(环函〔2009〕172号)、《环境保护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委托业务费管理的通知》(环办函〔2010〕388号)以及本单位《关于进一步规范我所委托业务费管理的若干规定》(国南环通〔2019〕1号)等有关文件的要求,围绕落实《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方案》,推进全国畜禽养殖业氨排放普查工作,开展实施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全国畜禽养殖氨排放入户调查数据审核验证项目,公开选聘承担单位。现诚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或事业单位等单独申报。
公告具体内容和要求详见附件1、附件2。
寄达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2月15日17:00(以邮戳为准),并同时发送电子邮件,请在邮件主题处注明“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全国畜禽养殖氨排放入户调查数据审核验证项目公开选聘”。
联系人:杜薇
联系电话:025-85287107
通信地址:南京市蒋王庙街8号生态环境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2号门
邮编:210042
邮箱:798645315@qq.com
附件:
1. 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全国畜禽养殖氨排放入户调查数据审核验证项目公开选聘承担单位指南.doc
2. 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全国畜禽养殖氨排放入户调查数据审核验证项目申报书.doc
生态环境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
2019年1月24日